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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2019-11-29  作者:第三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昔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

 ——2019年11月2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昔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玉海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昔阳县人民检察院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7月1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以立法形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随后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又被写进了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由此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认真履职、依法办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7月至今我院共梳理、收集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0件,已立案78件,发出检察建议78件,收到整改回复74件,终结68件。其中涉及河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林业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43件,食品安全监管案件29件,水资源费、文物保护、人防费欠费监管等国有财产保护案件6件。

(一) 立足服务大局,加强全面沟通协作。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本质是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我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初期,邀请国土、环保、食品药品等相关领域的负责人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共同学习了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会后我院同与会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同时院领导还带头与国土、水利、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生态环境的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机制。此外我院还加强同环保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违法占地、生态恢复治理滞后、餐饮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监管。通过全面沟通协作,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确实把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二)围绕专项活动,守护昔阳绿水青山。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专项活动为契机,联合河长办、环保等相关单位针对松溪河、潇河等河湖“滥采滥挖河砂”、“河道固定废弃物堆放”开展了专项活动,配合市院公益诉讼部成员深入现场,对河湖生态环境进行巡查,就遇到的问题进行前期沟通交流。对堵塞、占用河道等行为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监管整改,保护河湖生态。通过“大专项加小专项”活动,针对扬尘污染、饮用水源污染、非法采砂等问题积极作为,打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组合拳

   (三)聚焦食药监管,保障群众舌尖安全。认真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利用“3?15”、“八一”传统庙会等物资交流会的平台,向群众发放公益诉讼宣传资料,现场接待群众咨询50余次;对公共食堂、网络餐饮、食品生产经营摊点等进行调查摸排,督促履职,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共办理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通过督察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办案过程中,坚持效果导向,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领域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教育引导社会面”,实现标本兼治。2018年9月,我院在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美团”、“饿了么”的服务提供者抽样调查时发现多种食品安全隐患,我院就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不到位的一系列问题向昔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之后及时约谈了“美团”“饿了么”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并办理相关证件,2018年11月6日涉案商户均已办理相关营业证件。该系列案的成功办理,进一步规范了昔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者经营行为的监管,保证了昔阳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四)督促资金收缴,防止国有财产流失。扎实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我院针对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问题集中向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并约谈欠缴单位负责人,目前已追回该款项548万余元。针对重点企业欠缴水资源费的历史遗留问题,向昔阳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多次到相关企业了解情况,督促缴纳,共追缴欠费1212万元,目前各欠费企业仍在按计划缴纳。通过加强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水资源费等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政府部门形成合力,有效防止了国有财产的流失。

 (五)借助督办案件,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党委政府和

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有着共同的目标,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双赢多赢共赢”。2019年4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就舆情举报的山西昔阳三都安顺煤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中煤昔阳能源有限公司白羊岭煤矿环境污染等问题挂牌督办。市、县两级院立即成立专案组走访调查、现场核查,晋中市院南世勤检察长带队进行了专题调研,我院调取了相关行政执法卷宗及材料,并及时向昔阳县委汇报情况。我院就发现的环境污染、欠缴水资源费、改变林地用途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件,移送犯罪线索1件,在昔阳县委、政府的督促下,相关单位积极履职,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避免危害进一步扩大。目前我院已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6件,污染企业均在按计划整改、修复,该督办案件仍在持续跟进监督。我院在获得案件线索后,主动与县委、政府积极沟通,听取政府部门意见。检察建议发出后接续协调促进落实,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慎重履职、积极担当作为,使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

一定差距。

(一) 案件结构失衡。虽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收到令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及“等外”领域仍存在不足及空白的现象。

(二) 队伍素质不齐。我院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滞后于公益诉讼的法治进程,线索发现、调查取证能力欠缺,尚不能适应公益诉讼业务带来的新挑战。办案力量总体薄弱,能适应不同领域案件的专业化人才缺乏。

(三) 信息接收滞后。缺乏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机制和制度仍不完善。部分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理解和认同还不够,担心影响形象和政绩。因此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还面临严峻挑战。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深刻的背景,也面临更大的挑战。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办案力度,把公益诉讼打造成为昔阳检察品牌的一张靓丽名片。

(一) 树立新发展理念。我院将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准公益这个核心,立足司法办案,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聚焦群众关注点,助力政府依法行政,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按照崇尚学习,狠抓落实,突出政治建设;崇尚创新,稳中求进,强化业务建设;崇尚团结,追赶提升,打造昔阳检察品牌,以引领理念变革引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拓创新。

(二) 建设高素质队伍。进一步优化专业化办案组织,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积极参加公益诉讼培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培养一批“取得了证、上得了庭、搞得了研究”的公益诉讼专业检察队伍。

(三) 办理高质效案件。严把立案关、证据关、检察建议关、整改落实关和起诉关,不搞粗放式办案,坚决不办凑数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党委目标责任考核和人大立法监督执法检查。利用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的契机,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及时纠偏,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规范。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院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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