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6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8.57%;不捕2人,同比净增,不捕率11.11%,同比增加11.11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49人,同比上升25.64%;决定不起诉4人,同比下降20%,不起诉率为7.55%,同比减少3.82个百分点。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1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8.08%。有辩护律师及值班律师参与的合计51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100%。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2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0人,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35.29个百分点。对本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85%。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3月,本院共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同案犯1人,同比净增;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罪行4人。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本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件次,同比上升216.67%,已纠正15件次,监督采纳率为78.95%,同比增加12.28个百分点。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本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次,同比上升35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6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66.67%,同比增加16.67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人,同比持平;同期已纠正7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28.57个百分点。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净增。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件,同比净增。经审查,支持起诉7件,同比净增。同期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7件,采纳率为10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净增。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二)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1至3月,本院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同比下降12.5%,均为行政类案件,占比100%,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件,同比持平,均为行政公益诉前程序,同比持平。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7件,同比上升133.33%。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本院共开展法治巡讲1次,开展法治讲座1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26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本院共接收群众信访5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件,实际救助人数1人,同比净增,发放救助金3万元。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3月,本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9件,同比上升44.12%。检察长办理9件,占18.3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40件,占81.63%。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只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件,占10.2%,同比增加7.26个百分点;民事、行政检察类4件,占8.16%,同比增加8.16个百分点;公益诉讼检察类14件,占28.57%,同比减少33.1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