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收到一面来自我县洪水村村民高某某送来的锦旗。司法救助程序的启动,给了因一起刑事案件而横遭不幸的高某某一家人一份饱含司法温情的希望。
近期,我县发生一起命案,经我县公安局的摸排侦查和检察院的提前介入,犯罪嫌疑人很快落网,现已被批准逮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未检干警得知被害人儿子尚年幼,父亲早逝,母亲因犯罪被逮捕,孩子的生活陷入困境。当了解到孩子现在与祖母生活在一起,我院未检干警及时与孩子的奶奶取得联系,得知虽然失去了父母,但孩子的祖母愿担负起孩子的抚养责任。
考虑到孩子祖母毕竟年事已高,经济收入有限。得知上述情况后,宋玉海检察长立即要求未检办公室对案情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研究。未检检察官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与办理本刑事案件的检察官深入沟通交流案情,约见了被害人的母亲,了解被害人家庭成员情况及收入来源、现状,数次深入村委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对被害人一家状况有了全面充分的掌握。经程序批准后,我院帮助孩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于近日顺利向孩子的祖母拨付。同时我院未检干警也与民政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引入社会救助,努力保障孩子能够正常的成长,使其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学习。
此次司法救助,是我院未检干警对开展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的一次探索和尝试,为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检察保护积累了经验。接下来,我院将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将司法救助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统筹融合,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新做法,化被动为主动,拓展救助案件发现渠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